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564308/2022-00365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民政局
发文日期:2022-01-05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文安县民政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文安县民政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发布机构: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01-05

文安县民政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单位:县民政局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群众
主动
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
2.联系方式
3.办公地址
4.办公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2
法定职责
依据“三定”规定确定的本部门法定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3
领导简历
1.姓名
2.职务
3.工作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4
内设机构
1.机构名称
2.负责人信息
3.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5
下属单位
1.机构名称
2.负责人信息
3.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6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1.政策
2.信息公开指南      
3.信息公开制度
4.法定公开内容
5.信息公开年报    
6.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或途径)        
7.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7
双随机一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
1.抽查事项清单
2.抽查计划方案
4.抽查检查结果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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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
 
 
 
 
8
建议提案
建议提案
1.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2.本单位办理建议提案总体情况及重要工作进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9
政策文件
重大决策公开
1.决策草案及说明
2.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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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法律法规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11
行政规章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行政规章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12
行业部门文件
以省委、省政府,国家或省行业主管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委政府及部门文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工作的指导意见》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13
政策解读
对本部门起草的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14
规范性文件清理
1.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2.已修改、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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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政民互动
回应关切
针对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热点舆情发布的回应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 政务新媒体  
 
 
 
 
16
咨询、投诉、举报、建议
1.厅长信箱
2.网上信访
3.网上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7
新闻发布
新闻发布会
1.国家相关部委召开的涉及民政的新闻发布会      
2.本单位召开的各类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和新闻吹风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 政务新媒体  

   
 
 
 
 
18
重点领域信息
权责清单
经相关部门核定的权力和责任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19
规划计划
1.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民政主要工作思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纸质媒体        
 
 
 
 
20
统计数据
民政事业统计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21
财政财务
1.年度部门预决算
2.政府采购信息
3.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22
责任事项
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区划地名、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等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政务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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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理(行政检查)
(共8项)对社会团体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慈善组织及其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儿童福利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地名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殡葬设施的检查
每类事项的检查内容、
对象、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
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24
事项办理(其他类)
(共3项)对社会团体的年检;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养老机构备案
养老机构的基本信息;检查事项的内容、对象、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
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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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理(公共服务)
(共7项)婚姻登记机构信息查询;救助管理站信息查询;养老机构查询;地名信息查询;收养登记机关信息查询;行政区划信息查询
民政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名称、地点、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务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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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理(行政许可)
(共2项)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收费标准、办理材料目录、办理结果样本
、法律援助、办理结果、评价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的通知》等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 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 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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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理(行政处罚)
(共42项)对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进行处罚;对社会团体不按规定使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从事活动等的处罚;对社会团体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处罚;对筹备期间擅自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行为的处罚;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处罚;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进行处罚;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按规定使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处罚;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处罚;对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或者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行为的处罚;对慈善组织未按照慈善宗旨开展活动的处罚;对慈善组织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的处罚;对慈善组织接受附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条件的捐赠,或者对受益人附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条件的处罚;对慈善组织发起人、主要捐赠人、管理人员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慈善组织、受益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有关交易情况未向社会公开造成慈善财产损失的处罚;对慈善组织将不得用于投资的财产用于投资的处罚;对慈善组织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用途的处罚;对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或者管理费用的标准不遵循管理费用最必要原则的处罚;对慈善组织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处罚;对慈善组织未依法报送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或者报备募捐方案的处罚;对慈善组织泄露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个人隐私以及捐赠人、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信息的处罚;对慈善组织违反法律法规经依法处理后一年内再出现此情形,或者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处罚;对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处罚;对慈善组织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的处罚;对慈善组织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处罚;对慈善组织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或者居民生活的处罚;对慈善组织不依法向捐赠人开具捐赠票据、不依法向志愿者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或者不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的处罚;对慈善组织弄虚作假骗取税收优惠情节严重的处罚;对慈善组织从事、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活动的处罚;对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将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用于非慈善目的,未按照规定将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务状况向民政部门报告或者向社会公开的处罚;对慈善组织违反规定开展公开募捐的处罚;对志愿服务组织泄露志愿者有关信息、侵害志愿服务对象个人隐私的处罚;对志愿服务组织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的处罚;对志愿服务组织不依法记录志愿服务信息或者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处罚;对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的处罚;对擅自编制行政区域界线详图,或者绘制的地图的行政区域界线的画法与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的画法不一致的处罚;对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本级行政区域界桩或者其他界线标志物的处罚;对擅自命名、更名或使用不规范地名的处罚;对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进行处罚;对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进行处罚;对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进行处罚;对养老机构未按规范和标准要求管理和服务的进行处罚;对擅自改变政府投资或者资助建设、配置的养老服务设施用途的进行处罚;对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收留抚养职责,或者歧视、侮辱、虐待儿童的处罚。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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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服务中心
■ 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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